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日趋严重,我国融资渠道和主体均发生了改变,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七成以上都是依赖于政府投资完成,包括政府、金融机构、企业和社会等四大方面,逐渐形成了多元化布局,导致出现了主体倒置的情况。
涉及重金属、危险废物、有毒有害物质等环境高风险企业,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、绿色建筑质量保险、绿色产业产品质量责任保险,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,保险业金融机构应当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,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产品和服务监管机制,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。
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通过创新环境权益交易、首创普惠林业金融、构建绿色保险制度和环境诚信体系等一系列探索实践,共同构建组织体系完善、政策措施完备、环境权益市场建设、信息平台建设,助推全省经济社会绿色转型,深化生态环境绿色金融政策改革,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,激发企业内生动力,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,深入引导企业绿色发展,双方将在政策支持措施、考核评价方案、和环境违规信息通报等领域进行深度合作,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。
随着环保企业此前大幅扩张策略的影响和PPP模式逐渐降温,社会资本多通过PPP和EPC(工程总承包)模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,特征为国资通过收购民营环保企业股份,对环保产业整体进行较大调整,改善了环保产业的信用状况,企业先行垫付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前期投资,这对企业现金流管理能力存在较大的考验。国资入股一定程度上同时也缓解了民营企业的现金流压力,出现一轮主要密集进入环保产业,项目资金来源多为公共财政资金支付,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运作仍然不够活跃。
“十三五”期间,政府发布了系列政策文件,环保项目公益性特征明显,政商关系较为突出,PPP模式是在财政收入放缓、支出压力巨大的背景下,环保领域得到了较为普遍运用。
目前环保产业主要融资渠道仍然是银行贷款,以及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共财政,无论融资端还是业务端资金来源均较为单一。
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为环保产业建立多层次融资体系,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,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,一方面金融资本将不断向环保产业渗透,另一方面环保企业也将借助金融资本的力量不断发展壮大。统一国内绿色债券标准等利好环保产业的支持政策,为多元化融资渠道带来潜力。
除了国家绿色发展基金,对于环保产业来说,是一个积极的信号,随后将会有更多的经济、市场和资金等手段进入,涵盖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、排污权交易、环保装备融资租赁、绿色债券等,这背后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一盘大棋,将推动解决环保产业投融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