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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垃圾焚烧后续处理要求需知

发布时间:2020-09-04    访问:1191

        我国对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非常关注,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。


       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是国家危废名录HW18中的残渣一列,其中易携带二噁英、重金属等污染物,处置不当会引发二次污染。经过特殊处置符合标准的垃圾焚烧飞灰才具有无害性。

       目前我国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方式包括水泥窑协同处置、固化稳定化、湿法化学处理法和安全填埋法等。存在成分复杂、氯元素含量高、波动大的技术处置难点。对飞灰处理和处置技术,有专用污染控制标准的,执行专用污染控制标准。无害化稳定化处理设备也有规制。

       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可以有效减少二噁英再次生成,是利用水泥窑焚烧高温(1800℃到2200℃)来去除有机污染物和有害成分。能有效剥离出飞灰中的重金属,具有成本效益。

       目前危废焚烧飞灰处置技术仍处于水平较低状态,而且对稳定效果好且成本低的化学稳定剂有巨大需求。危废焚烧飞灰要进一步做好危废入炉的精细化管理,向资源化利用进一步靠拢。